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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纯公司室内空气治理服务规范章程
1. 本规章规定了杭州利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杭州装修污染治理服务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治理服务的基本管理、治理人员基本要求和治理服务相关要求。
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室内装修污染治理服务活动。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T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室内环境
是指人们工作、生活、社交及其它活动所处的相对密闭的空间,包括住宅、办公室、学校教室、医院、候车(机)室及体育、娱乐等室内活动场所。
3.2 室内装修污染物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释放的有害有毒有机物,其主要有甲醛、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3.3 室内装修污染源
产生室内装修污染物的装饰装修材料。
3.4 室内空气治理服务
针对不同的装修污染源及污染物,通过运用不同的技术和设备来降低、减少和消除装修污染,使其减少对环境及人身体的影响而提供的服务。
3.5 室内空气治理服务经营者
具有提供室内装修污染治理、室内空气净化服务的能力,专业从事室内装修污染治理的服务机构。
3.6 室内空气治理员
具有室内空气治理相关技能,专业从事室内装修污染治理的人员。
3.7 室内空气检测
在室内现场采用规范、科学的方法,定量地测定室内装修污染物的浓度,为实施室内环境评价、规划与治理提供依据。
4.室内空气治理服务经营者基本管理
4.1 室内空气治理服务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公平竞争,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4.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具有与组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基础设施和检测、治理相关设备。
4.1.3具有开展专业的、规范的室内装修污染治理服务的能力。
4.1.4具有承担相应经济风险的能力。
4.2 室内空气治理服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应包括:
4.2.1室内空气治理质量管理制度。
4.2.2室内空气治理施工流程及作业指导书。
4.2.3室内空气治理员档案以及上岗管理制度。
4.2.4室内空气治理员培训制度。
5.杭州利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室内空气治理员工基本要求
5.1 基本条件
5.1.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受过室内装修污染治理专业培训。
5.1.2敬业爱岗、任劳任怨,始终以客户为关注焦点。
5.1.3努力学习,能不断提高技能水平。
5.2 专业技能要求
5.2.1熟悉室内装修污染物的种类和来源,及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2.2熟悉室内装修污染的治理施工流程,能够制定与实施室内空气治理方案。
5.2.3掌握室内空气中各装修污染物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5.2.4掌握室内空气中装修污染的治理方法,熟悉室内装修污染治理效果的评估方法。
5.3 行为规范要求
5.3.1提供治理服务时,治理员应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严格按施工流程进行操作。
5.3.2施工期间,治理员应举止得体,不可乱动客户的物品,不可乱堆乱挂私人物品,不可乱扔乱丢废弃物品,不可任意制造噪声。
5.3.3不可向客户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6.治理服务要求
6.1 业务受理
6.1.1 基本要求
6.1.1.1治理服务经营者应当以客户为中心,详细了解客户的治理需求,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客户。
6.1.1.2治理服务经营者应以书面合同或其他形式明确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合同条款应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简单明了。
6.1.1.3治理服务经营者应当执行资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
6.1.1.4治理服务经营者对客户信息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用户同意不能用作其它用途(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1.2 礼仪要求
6.1.2.1举止大方,口齿清楚,注意形体、语言、服饰等。
6.1.2.2认真倾听客户的叙述,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6.1.2.3如实介绍室内装修污染的基本情况和本企业的治理服务能力。
6.1.2.4业务受理时,要热情周到、专心致志。
6.2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按客户的治理需求不同分为装修过程中治理的现场勘查和装修完成后治理的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的目的是了解当前室内环境的情况,为查找装修污染物的来源提供依据。现场勘查应了解下列内容:
6.2.1了解房屋的楼层、朝向、格局。
6.2.2了解各房间的功能及通风情况。
6.2.3如果是装修过程中治理的现场勘查,应了解房屋内的装修材料基本情况,特别是装修用人造板的质量等级和用量等。
6.2.4如果是装修完成后治理的现场勘查,应了解室内的装修概况、家具材质等,了解客户感官及健康状况。
6.3 治理前的室内空气检测
6.3.1治理前的室内空气检测仅适用于装修完成后的治理。
6.3.2室内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6.3.3治理前的室内装修污染检测可采用简便采样的检测方法,采样时间、地点以及采集的样本能反映室内环境的真实情况。
6.4 确定污染源
根据现场勘查的内容,以及室内装修污染物检测的结果,基本判断出室内装修污染源,为制定有效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6.5 制定治理的施工方案
6.5.1 治理施工方案制定时应遵循重点突出的原则,综合考虑针对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6.5.2 治理施工方案应根据污染源的类型、特点和污染物的浓度,确定相应的治理方法。
6.5.3 对于装修过程中的治理应在装修材料进场和装修完毕后分别进行治理。
6.5.4 治理施工方案需包含下列内容,并得到业主的确认:
6.5.4.1根据治理方法确定施工流程。
6.5.4.2根据治理方法确定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6.5.4.3确定确定施工周期。
6.5.4.4确定治理费用预算。
6.5.4.5确定质保期。
6.6 施工准备
6.6.1 检查治理设备状态,是否符合作业要求、运行是否正常。
6.6.2 对于需要用到的化学药剂,必须确认其使用区域、使用量同时各类产品应类型满足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6.6.3 准备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鞋套、口罩、防护眼镜、工作服等。
6.6.4 准备现场清洁与防护用品,如清洗剂、抹布、遮盖用布等。
6.7 组织施工
6.7.1 根据施工方案进行有序治理。
6.7.2 与业主沟通施工中的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
6.7.3 对于有登高作业的区域必须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6.7.4 对于装修完成后的治理,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及房间内物品造成损坏。
6.7.5 施工完成后,应整理现场。
6.8 治理效果评估
6.8.1 治理效果评估通过治理后室内空气检测来进行。
6.8.2 室内空气检测应在治理施工完成至少7天以后,房屋交付使用前进行。
6.8.3 室内空气检测可参照GB 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装修污染物限量可参照其表1的规定。
表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染物 |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
甲醛(mg/m3) | ≤0.08 | ≤0.1 |
苯(mg/m3) | ≤0.09 | ≤0.09 |
TVOC(mg/m3) | ≤0.5 | ≤0.6 |
注: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2、表中污染物浓度限量,均应以同步测定的室外上风向上风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 3、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的极限值判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 |
6.8.4 室内空气检测应委托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并出具有检验报告。
6.8.5 若检验结果符合表1规定,则认为室内装修污染治理有效;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治理服务经营者应重新制定治理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至治理后检验结果符合止。
6.9 治理服务的回访
治理服务经营者应及时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对治理内容是否明确、服务态度是否达标、施工过程是否规范、治理效果是否满意,并进行相应的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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